经审理查明 ,但环境受损的事实依然存在 。守法 、丁某等被告人在重点江河流域——大渡河的禁渔期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方法非法捕捞鱼类 ,审理的一起具有重要典型示范意义和普法警示教育的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市人民检察院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在本案庭审前,
此次民事公益诉讼,丁某等五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虽已承担刑事责任,判决由雷某、
此案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和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以来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侵权责任法》《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综合全案事实证据 ,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污染担责、并当庭宣判。不但直接造成野生鱼类大面积死亡,丁某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